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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办公室职责范围
2021-03-06 22:49:03 山东煤炭技术学院 2146
1、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事务,负责有关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起草、打字、校印、复印和分发工作。
2、负责对各处室起草的文字材料的综合、审核和修改工作。
3、负责对院行政会议的记录。
4、负责收发文的登记、编号、送签和立卷存档工作。
5、负责文件的传递和催办工作。
6、负责行政机关印鉴和行政机关备品保管使用工作。
7、负责办公室用品的购置、发放和保管工作
8、负责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安排工作。
9、负责会议和来宾的接待工作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电话:0533-5853484 / 邮编:255100 / 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23号
山东煤炭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2021 鲁ICP备18009250号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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